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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19-12-28 17:40:00
音频内容:

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

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一)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还应包括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但不包括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

(二)设施是指道路安全设施以及在道路上及其附近的其他设施,如电力、水利设施,房屋,树木等。

(三)修复。

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进行修复,恢复原状。修复以就地修复为主,尽量恢复原来状态,即在功能上、形态上、价值上没有太大变化。

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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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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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什么赔偿项目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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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有哪些赔偿项目
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一般会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比如受害人的车辆正被损,从而导致无法进行运输经营活动的损失。间接损失就是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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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学请几天放假从老家坐车回来上学,在客车上发生了交通事故,损失了随身携带的财务。对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共有赔偿项目
  
1、医疗费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3)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4)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
  
(1)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2)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3)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4)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5)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6)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
  
(1)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2)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3)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4)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5)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6)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7)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营养费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6、交通费
  
(1)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2)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及伙食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8、被抚养人生活费
  
(1)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2)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3)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4)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二)死亡患者赔偿项目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其他
  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三)伤残患者赔偿项目
  
1、残疾赔偿金
  
(1)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3)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2、残疾辅助器具费
  
(1)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2)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3)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患者超过赔偿期限仍生存的费用处理
  
(1)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2)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4、其他
  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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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的赔偿项目有哪些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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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间接损失的赔偿项目是什么
所谓间接损失,就是可得利益的丧失,即应当得到的利益因受侵权行为的侵害而没有得到,包括人身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和财物损害造成的间接损失。 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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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侵权损害赔偿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1、法官的一般做法是根据过错方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害程度,过错方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这些因素来确定过错方的赔偿金额。在审理案件中,法官重点考察过错方实施行为的多寡、时间的长短、手段的恶劣程度、公开度以及对过错方的精神控制程度、对受害人肉体所造成的伤害程度以及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在家庭暴力方面,受害方并不一定限于夫或妻,还包括子女方,但是子女要求的赔偿并非是离婚损害赔偿,可以以非离婚损害赔偿来要求赔偿。
2、在适用主体方面,出现了各地法院适用理解不一的情形。有人认为可以向第三者提出赔偿要求或者可以把第三者列为共同被告。但是在《民法典》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离婚过错损害赔偿适用的主体是过错配偶,而不包括第三者。
3、由于无过错方取证比较困难,所以可以个案分析,不应对无过错方的举证要求过于苛刻,否则就起不到我们法律对过错方惩罚的目的。我们在审判实践中可以尝试着适当的放宽条件或者在特定条件下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比如,对于长期夜不归宿的一方,可以推定其为有过错方。在判决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情况下赔偿的数额不能从共同财产中折抵,而是从属于其自己的财产中拿出。在实际中,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的树额通常也不会很高,一般是五千到一万左右。
4、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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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财产损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 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 第二位的救济。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直接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包括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第二十三条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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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因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意外伤害的,其赔偿项目和标准是: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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