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程序的流程: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的程序办理,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结婚意愿;自愿结婚的当事人双方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当事人宣读本人的声明书,婚姻登记员作为监誓人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结婚证;颁发结婚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