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清算组
1、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司应于成立清算组之日起1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交备案资料
(二)清算组的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制定清算方案,《清算方案》应当报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3.通知、公告债权人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5.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6.清理债权、债务
7.处置公司资产
8.处理职工问题
9.执行经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10.编制清算报告
11.办理银行销户手续
12.申请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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