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
声明人:(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 出生年月,住址)
被继承人 _ _ _ _ _ _ 于 _ _ _ _ _ _ 年 _ _ _ _ _ 月 _ _ _ _ _
日在死亡。被继承人死亡后在永顺精神病院旁遗留有遗产,其为一宗土地的使用权。我是被继承人的 _ _ _ _ _ _ _ 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条规定,我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之一,对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上述遗产享有合法继承权。
现本人郑重声明:对上述遗产,我自愿无条件放弃继承权。以上情况均真实无误,如有虚假,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声明地点:
年 月 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