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小微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更新时间: 2020-01-03 18:35:00
音频内容:

小微企业的拆迁补偿主要看被拆迁的企业是做什么具体业务,比如工厂类的企业,除停产停业损失外,应当对土地、厂房、设备设施等进行补偿。

如果是临街经营的企业,除了停产停业损失外,应当补偿房屋装修损失,货物出清的损失,设备设施搬迁或重置的损失。

如果是在写字楼里边办公的小微企业,则应当补偿办公室装修损失、房屋租金损失,搬迁费,因搬迁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等。

好了,关于这个问题就为大家解答到这里,了解更多信息,请搜索律图咨询张瑞建律师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1K字,阅读时间约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349人选择咨询律师
当前675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小微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一键咨询
×
温馨提示
阅读时间较长,您可直接咨询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如问题紧急,建议直接咨询律师获取专业解答
1对1专属律师解答
12小时深度服务 高效解决问题
立即咨询
小微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部分: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集体土地上企业拆迁的补偿与国有土地上企业拆迁补偿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土地相关补偿费用。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包括哪些项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项所称销售货肌範冠既攉焕圭唯氦沥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 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项至第
(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第
一、社会保障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这四类险是我国劳动部门规定各类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的社会保险福利。除员工月工资外,企业为这部分保险大约支付相当于工资额的10-20%.有些效益较好的企业还为员工提供了牙医保险、家庭财产险、重大伤残保险等。部分有海外雇员的公司还在聘用合同中承诺为这些雇员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提供医疗、伤残等各类险。

二、住房津贴
传统的中国国营企业,住房分配或廉价租住房是企业提供给员工的最大一项福利。随着国家推行货币化分房制度的开展,企业改实物分房为货币分房,住房津贴按月随工资发放,建立住房公积金,提供住房低息贷款已成为企业为员工提供住房福利的新形式。

三、交通费
主要指企业为员工上下班提供交通福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企业提供交通工具接送员工上下班;企业按内部规定为员工报销上下班交通费;企业每月发放一定数额的交通补助费。

四、工作午餐
是指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免费或低价午餐。有的企业虽然不直接提供工作午餐,但提供一定数额的工作午餐补助费。

五、有偿假期
有偿假期是指员工不来上班工作仍可取得收入的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产假、病(工伤)假、事假、探亲假、婚假、丧假等等国家法定员工依法取得缺勤收入的福利待遇。
2、公休:是指员工根据企业的规章制度,经上级领导同意,一年中可以享有若干天的有薪假期。企业一般根据种种条件,规定员工每年有五天至十四天的公休假期。
3、法定节假日:规定中国公民依法享有的包含春节、国庆等的十天节日假。有些企业还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设定了一些节假日,如:中秋节、端午节、厂(司)庆日等等。

六、培训
随着企业对优秀人才和合格员工的渴求,不少企业已明确提出“培训是员工最大福利”,不断加强对员工培训的设入。目前跨国公司的培训投入费用一般占到年销售收入的0.5%-2%,并且这个比例仍有上升的趋势。相信国内的企业在未来若干年的发展历程中,必将越来越重视培训的投入和产出。
1、《集体合同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2号;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第十三条规定: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补充保险、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2、《职工带薪休假条例》(2007年第514号令,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的,可享受带薪年休假;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3、《劳动法》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349 人正在咨询
轻微伤包括哪些赔偿项目
轻微伤包括赔偿项目有:1、医疗费、2、误工费、3、护理费、4、交通费、5、住院伙食补助费6、营养费。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工伤赔偿项目包括哪几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 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 2、要求:住院期间。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4、备注:单位没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参考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金标准。 (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 2、要求: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 (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6款。 3、备注: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 (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 (六) 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4、备注: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各地的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但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七)护理费 1、标准: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第3款、第32条。 (八)伤残补助金 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 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 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 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企业拆迁补偿包括有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以及建筑物的价值的补偿,还有就是因为搬迁所造成的一些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等。除此之外,有安置人员的费用也是需要进行补偿的。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这个问题在下述文章当中也是有非常明确的阐述的。
10w+浏览
征地拆迁
企业所得税中的增值税收入总额包括哪些项目?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一)销售货物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转让财产收入;
(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前款所称公允价值,是指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第十四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项所称销售货肌範冠既攉焕圭唯氦沥物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产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 其他存货取得的收入。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第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第十七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十九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七)项所称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企业提供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第二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九)项所称其他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
(一)项至第
(八)项规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交通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交通轻微伤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国企bot项目怎么办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国企bot项目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国企bot项目如何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BOT的理论和核心结构BOT模式的理论依据是:发展基础设施项目是政府的义务,但是政府没有财力做;即使政府有财力,政府直接投资和经营项目往往效率低下;虽然可以将项目交给私人投资者建设和运营,但项目具有公益事业的性质,最终的财产所有权应由政府代表公众拥有;政府负责项目与社会公共利益的协调,不管项目多么私营化,公共服务的价格须由政府确定。可见,BOT项目既鼓励了私人投资,又保留了政府的最终控制权,可以较好地实现投资人、政府和公众之间的利益平衡,很适合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既然BOT项目源自政府的财力不足,一个BOT项目要想获得成功,核心是要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即按照BOT模式进行项目的投资和融资。
首先,我们必须了解计划投资、政府投资与BOT项目投资之间的根本区别,前者靠的是政府计划资金和财政拨款,后者则基本上需要向市场要资金,即投资人的自有股本金加上投资人向银行的融资借贷。
其次,我们必须了解BOT项目融资与普通借贷融资之间的差别。国际通行的做法,是对BOT项目采取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所谓有限追索项目融资,即以项目本身的资产和权益为抵押或质押获得银行贷款的一种融资和法律结构,这种结构非常适合那些投资额大、回收期长、收益不高但十分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项目公司在其股东投入股本金后,可以将项目资产和公司权益抵押和质押给银行,从银行获得贷款。前国家计委试点的外商投资基础设施BOT项目,以及这几年有影响的外商投资的BOT项目,都采用了有限追索项目融资结构,并为国际金融市场认可,取得了成功。目前,国内银行也在开始学习和引进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对BOT项目采用有限追索项目融资方式是符合这类项目的内在特性的。对基础设施这类投资额大、利润低但稳定、回收期长的项目,任何人都不会完全以股本金投资的方式来运作,因为从商业盈利和资金成本的角度看这样作是不划算的,违反商业惯例和市场法则。如果强行要求投资人全部以股本金投资,一种可能是只有少量资金雄厚的大腕够格,将大量潜在投资人挡在门外,降低竞争度;另一种可能是投资人暗地里东凑西借,变相借款冒充股本金,而这将给项目带来极大的潜在风险,进而给政府和公众带来风险。如果不采用项目融资,投资人只好借助股东贷款的融资方式,这同样会对项目造成潜在风险。因为其
一,不管投资人有多强的实力,都有可能出现经营不善、资金紧缺、资金链断裂、银行下调信贷额度、撤回贷款的风险。一旦母公司出现问题,资金链断掉,作为子公司的项目公司会立即陷入危机。其
二,任何投资人的资金实力都不是无限的,它可能使用股东贷款的方式做了几个项目后,就无法从银行贷到款了,因为它的信贷额度或资产抵押可能已经用尽了。在这种情况下,或者它不再参加此类项目,守住已有项目,不再扩张,而这是违反市场生存竞争法则的;或者为获得项目不惜违规贷款,例如双重或超额抵押质押骗取贷款,从而危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并埋下危及项目公司的伏笔;或者被迫急于转让项目公司的股权,脱身去做更具商业价值的项目,使得项目运营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受到影响。因此,可以说BOT项目的核心是可行的财务和融资结构,最大的风险是融资风险。建设企业怎样分析BOT项目的适合度到底哪些BOT项目适合建设企业参与建设企业需要
首先了解一个BOT项目的投融资结构,才能对其风险做出恰当的分析和判断,把握好商机。如果一个BOT项目使用世界银行贷款或者外国政府贷款,那么它同时会有我国政府财政配套资金或其他财政保障,其资金相对来讲比较落实,而且招投标的规则公开透明,比较严谨。这类项目比较适合建设企业通过常规的工程投标和承包方式参与,且风险较低。但正因为其属于常规投标,风险低,竞争十分激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5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拆迁的补贴项目包括哪些?
房屋(所有权人)、土地及附属物补偿费用、租金差价(承租房屋的企业)、搬迁和安置补偿费用、停产停业损失、补助和奖励费用、其他无形资产损失。
7.6w浏览
索赔费用项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索赔费用项目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索赔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7)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5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索赔费用项目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索赔费用项目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程索赔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工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人工费部分包括:人工费是指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所花费的人工费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导致的工效降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的人工费增长以及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人员窝工费和工资上涨费等。

(2)材料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材料费部分包括:由于索赔事项的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客观原因材料价格大幅度上涨;由于非施工单位责任工程延误导致的材料价格上涨和材料超期储存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对于索赔费用中的施工机械使用费部分包括:由于完成额外工作增加的机械使用费;非施工单位责任的工效降低增加的机械使用费;由于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窝工费。

(4)分包费用。分包费用索赔指的是分包人的索赔费。分包人的索赔应如数列入总承包人的索赔款总额以内。
(5)工地管理费。工地管理费指施工单位完成额外工程、索赔事项工作以及工期延长期间的工地管理费,但如果对部分工人窝工损失索赔时,因其他工程仍然进行,可能不予计算工地管理费。

(6)利息。索赔费用中的利息部分包括;拖期付款利息;由于工程变更的工程延误增加投资的利息;索赔款的利息;错误扣款的利息。这些利息的具体利率,有这样几种规定:按当时的银行贷款利率;按当时的银行透支利率;按合同双方协议的利率。
(7)总部管理费。主要指工程延误期间所增加的管理费。  
(8)利润。由于工程范围的变更和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承包人可列入利润。索赔利润的款额计算通常是与原报价单中的利润百分率保持一致,即在直接费用的基础上增。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
获取专业解答,125349 人正在咨询

首页

找律师

立即咨询

(99%用户选择)

首页 > 语音解答 > 征地拆迁 > 企业拆迁 > 小微企业拆迁补偿包括哪些项目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