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由上可知,死缓和死刑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刑罚,死缓并不是死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十八条
【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