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269条规定的犯盗窃犯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26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就是法律上对转化抢劫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当中,对转化抢劫认定应从以下三个方面来把握:
第一,转化的前提条件是已经实施了盗窃行为。
第二,转化的目的条件是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毁灭证据。
第三,转化的客观条件是当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影响故意伤害罪量刑的主要因素有伤残程度以及数量、受伤人数、伤害手段、被害人本身的过错程度等等。
结合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
第一档法定刑的入罪标准是一人轻伤二级,每增加一定的轻伤、轻微伤增加一定的刑罚量。
第二档法定刑至少是一人重伤二级,每增加一定的伤残程度增加相应的刑罚量。
第三档法定刑对应的是重伤以及死亡的情形,刑罚最高也可处以死刑,在量刑时需综合考虑上述的情节以及主从犯、自首、谅解等法定、酌定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