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简易程序,是3个月;如果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并且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此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可以先进行协商。如双方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离婚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离婚协议是附条件的协议,当离婚这个要件成就的时候,这份协议便会发生效力。因此,离婚协议的效力与结婚证没有关系。
但是必须要认识到一点,没有结婚证(并未进行过婚姻登记)代表着双方并不存在着婚姻关系,更无法谈离婚。因此,仅具有同居关系的双方写的离婚协议是没有是实质的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