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也可以被称作单身证明,在买房、就业、贷款时能够发挥一定的作用,通常是在本辖区民政局开具。
当事人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
2、两张近期的二寸“半身”免冠照片;
3、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异的,则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等文件;
4、如果当事人已丧偶,则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丧偶证明等文件;
5、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则需提供已经公证过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准备好材料后,当事人需要找到自己所在社区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委会,请求他们为其开具一封可以证明当事人未婚的介绍信,这封信中需要注明当事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之后,当事人需携带身份证件、介绍信等资料前往当地的民政局,找到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申领一份申请开具单身证明的表格,填写完毕之后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将当事人的信息录入系统并审核,确认无误后便将单身证明打印出来并盖章交给您了。
由于开具证明也是行政机关的权限,详情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以民政局回复为准。
由于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所以一般个人是不允许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心 。只有婚姻当事人凭合法身份证到当地的民政局才能查阅当事人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如果档案已经移交到其他部门或者档案馆,民政局则会通知婚姻当事人到移交部门或档案馆查询。以下有关人员在特定情况下也可以查询:
(1)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行政执法部门有权利因工作上的需要对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进行查询。这些执法部门要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信息也需要出示单位开出的行政执法证明,否则同样无权查询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2)律师职业者或者其他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到当地的民政局进行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律师或委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受理诉讼委托的过程中,持有当地人民法院开出的证明材料和自己的有效证件才可以对他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
(3)婚姻当事人的直系亲属在特定条件下持有相关行政部门颁发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询。
一般个人想要对婚姻当事人进行婚姻登记查询是非常困难的,因为这涉及到了当事人的隐私问题。所以大家如果想要查询他人或者自己的婚姻登记档案的话,最好是先到当地的民政局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