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违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居民家庭要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应得收入情况证明及居委会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居委会接到申请,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实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可发放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衔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复核。上述单位复核后,登记造册,一并报市民政部门审批,未设立居委会的,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市民政部门通过审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发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有些省份规定:国有、集体企业中原为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已经到工人岗位连续工作满两年,且达到50周岁(含50岁)以上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为其申请办理退休。原为干部身份的女职工,年龄达到50周岁以上,有下列情况即:下岗进中心领取基本生活费、与企业协议保留养老保险关系、办理企业内部退养、因企业破产或解除劳动合同失业均满二年以上,下岗出中心后未能再就业的,经本人申请,可按照女工人的退休条件办理退休。
但各地的规定都不同,具体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护工人职员的健康,减轻其生活中的困难,特依据目前(1951年)经济条件,制定本条例。
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在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