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09年6月,郑某与赵某发生冲突,郑某失手将赵某打死,因害怕逃逸,赵某家里人找不到他就报了警,警察找到后发现赵某已经身亡,经各种查证追查到了郑某,郑说自己可以赔钱,赔多少都行,但是赵某家属坚决要郑某负刑事责任,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赵某负刑事责任并判处死刑,不要赔偿,经法院审理后判决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一下有期徒刑,但是郑某杀人后逃逸,并没有悔改心思,遂判其无期徒刑,缓刑两年,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吴某家人律师费5万元。
山东省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服务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9%,
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6%;
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5%;
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4%;
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1年3月,吕某通过法律途径与张某离婚,一日张某乘吕某来看孩子的时候,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事后吕某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认为自己张某已经离婚,张某强行与其发生关系属于强奸,经法院审理后认为两人已经正式离婚,张某所做所为已经犯了强奸罪,按国家规定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该案件涉案标的,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吕某律师费3万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赵某带孩子去商场玩,在准备走的时候,其孩子以为那没有玻璃就快速往前跑去,撞到了玻璃上被弹了回来,重重的摔在了地上,送往医院后,医院检查脑震荡,赵某便去商场索要赔偿,商场拒绝承担责任,赵某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商场对孩子做出赔偿,商场辩称是其家长看护不周才导致孩子受伤,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都有责任,赵某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没有照顾好孩子,商场对孩子的伤有间接性责任,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根据该案件涉案金额,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52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2013年5月,刘某开车回家,将车停在了隔壁陈某家的墙边上,因最近几乎天天下雨,陈某家的墙年久未修,倒塌,砸在了刘某车上,刘某去陈某家索要赔偿,陈某认为他是自找的,拒绝承担责任,刘某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陈某承担所有赔偿,陈某辩称自己家的墙本来就不行了,他自己还把车停在墙边上,经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是墙的所有者,倒塌给他人带来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原告刘某自己也应承担一部分责任,根据该案件涉案金额,律师合法收取原告刘某律师费8000元。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新发改收费(2017)1402号文件,向社会公布新疆律师服务费收费管理办法。
律师提供法律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如下:
(一)按比例收费
以涉案争议标的额为基数,按以下比例分段累计收取,此方式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等诉讼、仲裁案件,以及各种类型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1、1万元以下部分为8%-9%,
2、1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为6%-8%;
3、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为4%-6%;
4、500万元至1000万元部分为2%-4%;
5、1000万元至5000万元部分为1%-2%;
6、5000万元以上部分为0.5%-1%;
上述标准为一审收费标准,办理一审又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在一审收费标准上分别酌减收费,只代理二审或再审的,按一审收费标准分别收取,案件中如有反诉、反请求,反诉、反请求部分的代理费按反诉、反请求标的另行酌减收费。
(二)计件收费
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难复杂案件的,双方协商收取。非诉讼项目,案件几件收费标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张某将自己的车停在了小区外边的马路上,赵某晚上喝多了酒骑自行车回家,撞到了张某车上,因骑的快,身体多处受伤,打电话给张某索要赔偿,张某拒绝承担,赵某便委托律师提起诉讼,要求张某承担自己所有的医药费,张某辩称是他自己开车撞到车上,经法院审理后认为按交强险承担11000元的医药费,根据该案件涉案金额,律师合法收取原告赵某律师费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