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一共有两种:一是房产的计税得余值,二是房产的租金的收入。
(一)房产的计税余值
按税法规定,对于企业的自用房产,应以房产的计税的余值为计税的依据。所谓房产的计税的余值,是指房产的原值一次性减除10%至30%的自然的损耗等因素后的余额。这里所说的房产原值,是指企业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在“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的房屋的原价。凡是在企业“固定资产”账簿中记载有房屋原价的,均以房屋原价扣除一定比例后作为房产的计税余值。按照规定,企业对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产的原值。
(二)租金收入,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出租的房产,应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租金收入是指企业出租房产所得到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
房贷被拒是可以再次申请的,法律上没有禁止,但合同的履行有可能会涉及时间期限问题,若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无法申请下来贷款,有可能涉及违约,后续的处理也就是违约责任问题。
所以建议若房贷被拒绝的话,一定要联系银行,询问是何原因拒绝贷款,实践中申请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工资水平、负债水平、交通失联、信用卡逾期还款、征信查询次数过多都会影响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若找到真正原因后尽力尝试补救,等被拒原因解决后,再去申请贷款获批的可能性则会更大一些。
房贷被拒绝后是可以换银行的,并不一定是必须在此银行办理贷款,但是如果开发商与银行有合作关系,在合同条款中约定了只能在本银行贷款,若换银行的话,有可能涉及违约问题,就需要与合同相对人进行协商处理了,若不允许换银行贷款,则合同可能难以继续下去,后面要谈的就是违约责任的问题了。
所以建议若房贷被拒绝的话,一定要联系银行,询问是何原因拒绝贷款,实践中申请贷款人的信用记录、工资水平、负债水平、交通失联、信用卡逾期还款、征信查询次数过多都会影响银行贷款发放情况,若找到真正原因后尽力尝试补救,否则由于银行之间都会联网,换银行发放贷款的可能性也不是很高。
到公证机构对房屋买卖合同进行公证,证明房屋买卖合同真实性、合法性。即存量房买卖合同公证,交易标的为持有房地产证的可以交易的物业,买卖双方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后,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合同公证,公证处对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
公证是怕卖房或者买房的随便定个价格,同时公证是收费的,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交易价格制定者,所以想低价过户的很难过公证这道坎。
《房屋登记办法》第八十六条
房屋所有权依法发生转移,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
(四)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五)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转移的证明材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公证只是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1、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2、经过公证的房产公证书具有法律效力;
3、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