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传统意义上的投毒罪。两者相比而言,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外延更为广泛,指的是故意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投放危险物质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投放毒害性、腐蚀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会公众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安全。犯罪对象是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
“毒害性”物质,系指能对肌体发生化学或物理化学作用,因而损害肌体、引起功能障碍、疾病甚至死亡的物质。如氰化物、砒霜及其他各种剧毒品。
[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 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相关法律]
《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9 高检发释字[1999]2号) 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十一)私分国有资产案(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刑法》第153条规定了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指的是违反海关法规,非法从事运输、携带、邮寄普通货物、物品,进出国(边)境,偷逃关税,情节严重的行为。
为什么说是普通货物、物品,因为毒品、武器、弹药、核材料、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淫秽物品、固态废物、液态废物、气态废物是被该罪排除在外的,这些物品的走私行为都是被《刑法》单独定罪的。比如有人走私文物,那么他就不会被判犯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而是被判犯走私文物罪。
协助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3款),是指协助他人组织妇女包括男性卖淫,即为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的犯罪活动提供方便、创造条件、排除障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明知他人实施组织卖淫犯罪活动而为其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充当保镖、打手、管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