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
首页

刑事诉讼语音解答

刑事辩护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怎样处理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通过对立案材料审查后,分别针对不同情况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这是立案程序的最后结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根据这一规定,对立案材料的处理,包括立案决定和不立案决定两种形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理论中证据有哪些不同分类

(1)根据证据的来源出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2)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可以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3)根据证据事实形成的方法、表现形式、存在状况、提供方式等,可以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初犯盗窃怎么争取缓刑

缓刑的条件是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盗窃犯罪想要判处缓刑,要看以下几点:

一要看盗窃的数额,

二看在其中所起的作用,主犯还是从犯,

三看是否退赃,

四要看是否是初犯、有无前科劣迹等来综合判断。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起草是什么意思

一个法律文书成稿,文稿要经过拟稿、核稿、审签环节。

法律文书起草就是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事实,由律师代为拟稿的意思。律师起草合同等法律文书,由于律师既有法律研究的经历,又有法律实践的过程,最有可能在公平的合同条款中嵌入有效保护自己当事人利益的内容,同时还能在违约责任条款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重要的是能够规避主要的法律风险,这一点对律师的要求极高。


刑事诉讼立案材料需要注意什么

王萍律师

1′32″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接受立案材料,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都应当接受下来,然后依法处理,而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或推诿。刑事诉讼法第108条第3款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这里“紧急措施”是指保护现场、先行拘留嫌疑人、扣押证据等措施。

2.报案、控告和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刑事诉讼法第109条第1款规定:报案、控告、举报可以用书面或口头提出。接受口头报案、控告和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签名或者盖章。


上一页下一页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合同事务 医疗纠纷 公司经营 损害赔偿 知识产权 征地拆迁 其他 建设工程纠纷 金融保险 涉外专长 互联网纠纷 税务类纠纷 行政类 非诉讼类 诉讼仲裁 劳动纠纷 工伤赔偿 法律顾问 环境保护
不限 刑事诉讼 取保候审 司法鉴定 刑事赔偿 强制措施 刑事自诉 国家赔偿 公司犯罪辩护 毒品辩护 经济犯罪辩护 暴力犯罪辩护 死刑辩护 职务类犯罪辩护 刑事风险防控 刑事立案 贪污受贿辩护 职务侵占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强奸辩护 无罪辩护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犯罪辩护 刑事处罚辩护
首页 > 语音解答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首页 我的 免费咨询

法律咨询热线

建议拨打时间

严禁采集,违者必究

©2004-2022 m.64365.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5018055号-1  隐私保护 投诉建议不良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