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于刑法当中挪用资金数额巨大,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第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第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第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根据该决定第11条的规定的行为,挪用本单位资金1万元至3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未进行非法活动挪用本单位资金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英语,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规定,构成职务侵占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可以在五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会同当人民检察院,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确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统一执行的数额标准,并上报备案。
职务侵占罪中犯罪金额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起点要比照受贿罪、贪污罪数额标准(数额较大为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数额巨大为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二倍、五倍执行。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