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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开单身证明怎么写

更新时间: 2021-04-07 15:30:07
音频内容:

兹有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 )系我村村民某某(身份证号:)之子,未婚。住址: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县 特此证明 村民委员会 (盖章)。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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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单身证明范本怎么写?
关于___同志未婚情况的证明___,性别,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为我村第___村民小组村民.于___年___月___日,于___学校毕业,现与其父母上一起生活(或独立生活,至今沿未结婚 特此证明___市___县___村民委员会___年___月___日(此处加盖村委会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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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证明怎样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证明机构 经办人 : (盖章) 日期: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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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证明与居住证明怎么写?
村委证明与居住证明应当写明当事人信息、居住地址、证明情况、以及居委会印章等,对于居住证明是可以直接到村委会来开具的,但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具体情况可以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咨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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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怎么写房产证明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证明机构 经办人 : (盖章) 日期: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村委会房产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证明机构 经办人 : (盖章) 日期: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如何写村委会房产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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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房产证明怎么写?
由于农民物权意识相对薄弱,在有关房屋归属问题上时常发生纠纷。房屋所有人一般为了证明房屋是自己所有,会通过村委会开具农村房产证明。那么村委会房产证明怎么写?办理农村房产证有哪些程序?下面我们一起看看律图小编的整理的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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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明村委会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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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证明村委会怎么写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证明村委会怎么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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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房屋证明村委会要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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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九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 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收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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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村委会证明怎么写
现获得本辖区内居民或单位员工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该人或员工位于某省市县某城区、村庄或社区,具体地址为某道路、弄堂及房间号(或描述四至),拥有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特此证明,并提供相关机构信息。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办理人员:XXX(公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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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户口在农村,村委开无房证明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户口在农村,村委开无房证明怎么写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无房证明可以去村委会写个证明,外地户口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本地户口可以直接去房管局开具无房证明。无房证明是证明家庭没有住房的证件,办理无房证明可以享受到契税优惠政策,是用来购房时算首套用的,没有房产,可以按首套过户,90平以内1契税,90平以上1.5契税,开不出来无房证明,那就是3的契税了。农村户口怎么开无房证明
1、预约号时需带上以下资料:
(1)本人(夫妻之间谁到场拿谁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预约查询以家庭为单位,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的需本人到场,不能代办,代办时需持委托《公证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查询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男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
(2)户口簿:男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
(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
(5)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在查询后进行缴费盖章即可办好。扩展资料:
房产证明是房屋产权证的简称,房屋产权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在京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职工及其配偶未以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公有住房,也未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的,为无房职工。住着下面三种不在核定范围的住房面积家庭也是无房户:职工全额出资按市场价格或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承租、建造的住房;已按规定补交房价款购买的超标部分公有住房;职工及其配偶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的私有住房。购买商品房的职工应属于无房户的范围之内。职工个人在单位没有分配住房,其配偶在单位承租或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了公有住房,不应是无房户。菏泽市物价局收费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向记者出示了关于档案查询收费标准的批准文件,文中明确写到,出具房屋产权及相关资料证明,个人每份30元。“这是由菏泽市物价局批准通过的收费标准,市民缴费后不要忘记索要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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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村委会证明怎么写
现获得本辖区内居民或单位员工姓名及身份证号信息,该人或员工位于某省市县某城区、村庄或社区,具体地址为某道路、弄堂及房间号(或描述四至),拥有建筑面积为XX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权。特此证明,并提供相关机构信息。如需了解更多,请联系:联系人及电话。办理人员:XXX(公章),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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