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1月1日起,夫妻双方一方户籍在本市,或双方户籍均不在本市但女方在本地居住满1个月的夫妻,在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前进行登记,也就是说,生二孩不用再办“准生证”了。只要夫妻二人或者其中一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在现场填写登记表,再由工作人员在网上登记,并进行信息双向比对。只要材料齐全,情况属实的,当场发放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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