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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审申请书

更新时间: 2019-12-24 17: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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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民事再审申请书有别于刑事再审申请书民事再审审申请书主要针对民事案件领域。民事再审申请书,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不服,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期限,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或者向原审法院提起再审申请时使用的文书。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 第七条

 再审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应列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址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列明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电话、通讯地址;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案号;
(三)具体的再审请求;
(四)申请再审的具体法定事由及事实、理由;
(五)受理再审申请的人民法院名称;
(六)再审申请人的签名、捺印或者盖章;
(七)递交再审申请书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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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再审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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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的申诉书格式什么样?
申请再审的申请书中要写明再审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住址,工作地等基本信息,要写出案件的基本情况,请求的事项,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及理由,最后要有申请人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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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调解书再审怎样审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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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再审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___,性别。申请再审人___与被申请人___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 __年_月_日__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__)__字第__号民事判决书的判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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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调解书再审能怎么审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调解书再审能怎么审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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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再审要如何审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调解书再审该怎么审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调解书再审该怎么审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再审申请书范本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申诉人:(不同的申诉人有不同的写法) 申诉人为公民的,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申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申诉人是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应写明其法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与申诉人的关系。 委托律师的,应写明其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年月日()字第号行政判决(或裁定或调解)不服,提出申诉,请求再审。 请求事项:简明扼要地提出请求人民对本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并依法变更或撤销原裁判。 事实与理由:首先陈述案件事实,并以相关确凿的证据加以证实。在此基础上,可从以下方面阐述生效裁判的错误。通过提供新的证据,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事实基础,揭示原裁判所存在的证据矛盾或证据不足、原判决或裁定适用法律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判决、裁定。归纳原裁判所存在的错误,根据法律有关规定提出申请再审的具体请求。 再审申请人(原审原告、二审上诉人):吴,男,年 月日生,汉族,农民,住县乡行政村村。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县人民政府,住址:县路。 法定代表人:王,县长。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第三人、二审被上诉人):吴,男,1948年10月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县乡行政村村。 再审申请人吴因诉再审被申请人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登记一案,不服市中级人民(2021)行终字第号行政判决、县人民(2021)初字第号行政判决,现依据《行政诉讼法》第62条、63条第2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2条,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依法撤销市中级人民(2021)行终字第号行政判决。 2、依法撤销县人民(2021)初字第号行政判决。 3、依法撤销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用(2008)第 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4、判决县人民政府承担一、二及再审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再审申请人于1991年就位于县乡行政村村土地使用向政府申报登记,政府颁发了土地使用证书,登记宗地号为号。而就在同一土地上,再审被申请人县政府又向再审被申请人吴颁发用(2008)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该行为侵犯了再审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故请求人民依法撤销县人民政府颁发的用(2008)第号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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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男,出生日期,___省满城县人,汉族,联系电话。申请人因不服___省___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依据《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提出再审申请。申请事项:依法撤销___省___市中级人民法院(___)保刑终字第___号刑事判决,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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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离婚再审申请书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写离婚再审申请书 离婚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是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单位的法定名称、住所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责任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 再审被申请人(原审诉讼地位):(列法同上) ×××(申请人名称)因与×××(被申请人名称)××纠纷一案,不服××人民于×年×月×日作出的(××××)×××字第××号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申请再审。 再审请求 1、 2、 申请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内容列明) 申请理由 1、再审事由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2、再审事由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款第×项,具体理由与依据如下: 综上所述: 此致 人民 申请人:自然人签名或法人公章 离婚官司的流程 1、; ,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管辖。 者应向人民提交诉状或者口头理由。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接到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审理前主要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状副本,就是人民受理原告人的离婚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开庭审理按照下列步骤进行: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如果是公开审理,还应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 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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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书再审应该如何审理
[律师回复] 对于调解书再审应该如何审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调解书再审应该怎么审理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调解书再审的程序
1、调解书再审程序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进行再审的程序,它并不是
一、二审程序的继续和发展,不是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审级。
2、调解书再审程序的提起,只能是特定的机关和人员。有权提起再审的主体,或者是各级人民院长,上级人民、最高人民依法定的方式提起再审;或者是当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申请再审。
3、调解书提起再审程序,必须是案件的审理和调解中确有认定事实不清楚,法律适用错误,调解违反自愿和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否则不能进入再审程序。
4、调解书再审程序有特定的时间要求,人民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的,不受时间的限制,只要有权提起再审的人民发现确实生效的调解书有错误,人民可以提起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两年内提出。
5、人民法院审理调解书再审案件适用的程序取决于生效调解书的情况。生效调解书是由一审作出的,按照
第一审程序审理;如果生效调解书是由二审作出的,按照
第二审程序审理。同时,依照再审程序审理案件的,不仅包括原审,而且包括原审的上级和最高人民。
6、进入再审程序的案件,应当裁定中止原调解书的执行。
民事调解书申请再审的主体及条件:
(1)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当事人对调解书不服,认为调解书系受胁迫(威胁)签订,违反自愿原则,或调解协议内容违法,可以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
第二百零二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
(2)案外人可以申请对调解书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调解书的人民的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
(3)人民主动对调解书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条规定,当事人未申请再审、人民检察院未抗诉的案件,人民发现原判决、裁定、调解协议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等确有错误情形的,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起再审。
(4)执行人员对调解书提请本院院长再审
《民诉意见》规定,执行员在执行本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应当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院长审查处理。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
再审申请书如何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怎样提交再审申请书 再审申请书应该在当事人向申请再审时提交,除了申请书外还需要递交证据等的材料,由对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提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将再审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书面意见;不提交书面意见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查。人民可以要求申请人和对方当事人补充有关材料,询问有关事项。 第二百零四条 人民应当自收到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审查,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再审;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因当事人申请裁定再审的案件由中级人民以上的人民法院审理,但当事人依照本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选择向基层人民申请再审的除外。最高人民、高级人民裁定再审的案件,由本院再审或者交其他人民再审,也可以交原审人民再审。 二、提交再审申请书要注意什么 (一)未提出再审申请或者未被列为被申请人的原审其他当事人按照其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依次列明,如“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对不予受理裁定申请再审的案件,只列再审申请人。 (二)“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后的括号中按照“一审原告、反诉被告(或一审被告、反诉原告),二审上诉人(或二审被上诉人)”列明当事人在一审、二审中的诉讼地位。 (三)当事人名称变化的,在名称后加括号注明原名称。 (四)当事人是自然人的,列明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职业、住址;自然人职业不明确的,可以不表述;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应注明其国籍及所处地区。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列明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三、再审有什么特点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对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依照再审程序对案件的再行审理,其目的是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但确属错误的判决或裁定。再审的特点是: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和上级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 2、提起再审的客体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或 第二审案件的判决或裁定。 3、提起再审的时间是判决或裁定生效以后二年内提出;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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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再审申请书范本
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被告:刘花娥,女,1964年4月13日出生,汉族,无业,现住西安市医学院家属楼2号楼3单元402室。被申请再审人(原审一审原告:郭元君,男,1953年1月31日出生,汉族,西安市医学院退休职工,住址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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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再审申请书?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写好再审申请书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一、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 一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要对一审、二审案卷进行仔细的研究,重点是研究一审的案由是否恰当,诉讼请求是什么,主要证据是否被采纳,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那些问题,法庭庭审情况,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诉讼程序中和实体认定上存在那些问题等。经过仔细的梳理后,结合民诉法179条的规定,找出申请再审的理由。 二、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 再审理由确定后,首先要对一审、二审的证据进行整理,寻找对再审有利的证据,第二是对庭审笔录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合议庭作出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是围绕再审理由,组织新的证据。 三、根据再审申请书格式,撰写再审申请书提纲 再审申请书一般包括各方当事人,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理由等四部分组成。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再审请求比较简单,可以首先确定内容。如果一审、二审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列明再审当事人时,就比较复杂一些。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再审申请书的重点部分,应仔细研究,多次推敲,争取能做到严谨、简单、明了、清晰。 四、列明再审当事人 1、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案外人一般不能作为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例如,将案外人的财产判决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案外人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形。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来确定,一般是指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3、再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其他当事人是指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应该按照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列明。如果当事人一审和二审中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则按照一审地位列明即可。 五、申请再审理由 根据笔者的理解,申请再审理由部分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主要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论述部分。 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作为一审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和二审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对人民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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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申请书的内容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怎样写好再审申请书 根据民诉法和审判监督程序司法解除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一、查阅一审、二审案卷,确定再审理由 一般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要对一审、二审案卷进行仔细的研究,重点是研究一审的案由是否恰当,诉讼请求是什么,主要证据是否被采纳,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存在那些问题,法庭庭审情况,合议庭对案件事实的判断,诉讼程序中和实体认定上存在那些问题等。经过仔细的梳理后,结合民诉法179条的规定,找出申请再审的理由。 二、围绕再审理由,搜集证据材料 再审理由确定后,首先要对一审、二审的证据进行整理,寻找对再审有利的证据,第二是对庭审笔录进行研究和分析,了解合议庭作出判断的依据是什么,第三是围绕再审理由,组织新的证据。 三、根据再审申请书格式,撰写再审申请书提纲 再审申请书一般包括各方当事人,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再审请求,申请再审理由等四部分组成。再审针对的生效裁判文书和再审请求比较简单,可以首先确定内容。如果一审、二审涉及到多个当事人,列明再审当事人时,就比较复杂一些。申请再审的理由是再审申请书的重点部分,应仔细研究,多次推敲,争取能做到严谨、简单、明了、清晰。 四、列明再审当事人 1、申请再审人 申请再审人一般是原审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被判决承担实体义务的第三人。案外人一般不能作为再审申请人提出再审申请,但是也有例外的情况,比如在执行过程中对标的物有主张权利,但不能通过新的诉讼程序维护自己利益的案外人。例如,将案外人的财产判决给当事人一方,造成案外人无法通过诉讼维护自己利益的情形。 2、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根据申请人的再审请求来确定,一般是指原审中胜诉的当事人。 3、再审其他当事人 再审其他当事人是指申请再审人与被申请人之外的其他当事人,应该按照在一审、二审中的地位列明。如果当事人一审和二审中地位没有发生变化,则按照一审地位列明即可。 五、申请再审理由 根据笔者的理解,申请再审理由部分应该包括两个部分,主要是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和论述部分。 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只能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申请再审。可以申请再审的裁判,包括地方各级人民作为一审作出的依法可以上诉,但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未提起上诉的裁判、第二审人民作出的终审裁判以及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裁判。可以申请再审的调解书包括一审和二审在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制作的调解书。 (三)申请再审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超过2年期限的,即使申请再审的理由再充分,也不能引发再审程序。 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民事诉讼法未直接作出规定。但从立法的总体精神看,对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时间与对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时间应是一致的。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实和理由 当事人对人民裁判已经生效的案件,申请再审必须具备应当再审的法定事实和理由: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人民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裁定的;审判人员在审理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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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申请抗诉书再审是什么
再审程序是一种补救程序,它不是每一案件都必经的诉讼程序,也不是一审程序、二审程序之外的三审程序,因此人民法院对抗诉案件进行再审不是增加了审级。抗诉的提出是指哪一级别的人民检察院对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哪一级别的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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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收到再审通知书多长时间可以做再审听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商标申请受理通知书后下证时间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根据商标局的具体办事进度确定。 商标的初审公告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符合《商标法》相关规定的,允许其进行商标注册。并在《商标公告》中予以公告。初审的商标自刊登初审公告之日起三月内没人提出异议,该商标予以注册,同时刊登注册公告。三个月内没有人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经裁定不成立的,该商标即注册生效,发放注册证。 四个步骤:商标查询商标形式审查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领取注册证。 商标是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在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上或者服务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务上采用的,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颜色组合,或上述要素的组合,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是现代经济的产物。在商业领域而言,商标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经国家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受法律保护。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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