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生育第一个子女后,生育的第二胎是个双胞胎,那也是合法的生育行为,不会罚款。这在计划生育系统中有句术语,叫“政策性多孩”。
但如果你生育的第一胎为双胞胎的,再去生育第二胎,也就是你已经在生育两个子女的情况下再去生育第二胎,那你的生育行为就违反了现行生育政策,的确是需要被当地计生部门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因为现在实施的是“两孩政策”而并非“两胎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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