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责任的种类:
(一)合同责任、侵权责任与其它责任;
(二)财产责任与非财产责任;
(三)无限责任与有限责任;
(四)单方责任与双方责任;
(五)单独责任与共同责任;
(六)按份责任、连带责任与不真正连带责任;
(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六条
原告主张被告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就以下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一)被告实施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或者具有其他应当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 (二)生态环境受到损害,以及所需修复费用、损害赔偿等具体数额; (三)被告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与生态环境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