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
1.
认定产品种类是否相同或者相近,应当根据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可以参考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产品的功能以及产品销售、实际使用的情况等因素。
2.认定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应当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一般消费者的知识水平和认知能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五条
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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