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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物流合同怎么写

2018-12-05 14:13:11 897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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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需要尽可能在协议中明确相应服务费、二级维护费、年审费等费用并保证稳定性、明确挂靠期限及期满是否继续挂靠的决定权、违约责任等,建议委托专业律师起草或审查挂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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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挂靠合同算挂靠吗
如果双方虽没有挂靠合同,但有挂靠行为的,也属于挂靠。这是违法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应当认定为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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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物流公司有挂靠车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属于挂靠性质,肇事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和利益取得人。
2、定义:挂靠是指由公民(或者法人)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人”)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后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
3、现状:挂靠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等,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4、依据和事例:
  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
2:湖北高院民一庭《关于全省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11月8日)
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权”作为判断标准,即谁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运行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归属权的享有者,谁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
3:山东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利和运行利益归属予以确定;依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定。”
5、建议:
  5-
1:交通事故损害属特殊侵权,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对其允许挂靠的车辆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以过错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论处,对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5-
2:基于挂靠人是以其名义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垫付责任。
6、结论:
  车辆挂靠性质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国内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的态度决定了案子是否对你有利。你不需要证明车辆是否有挂靠关系,你就该运输公司,并且取得法官的理解,因为你毕竟是弱者,加上车辆有保险。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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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的车有挂靠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属于挂靠性质,肇事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和利益取得人。 2、定义:挂靠是指由公民(或者法人)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人”)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后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 3、现状:挂靠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等,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4、依据和事例:   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2:湖北高院民一庭《关于全省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11月8日) 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权”作为判断标准,即谁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运行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归属权的享有者,谁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3:山东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利和运行利益归属予以确定;依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定。” 5、建议:   5-1:交通事故损害属特殊侵权,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对其允许挂靠的车辆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以过错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论处,对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5-2:基于挂靠人是以其名义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垫付责任。 6、结论:   车辆挂靠性质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国内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的态度决定了案子是否对你有利。你不需要证明车辆是否有挂靠关系,你就该运输公司,并且取得法官的理解,因为你毕竟是弱者,加上车辆有保险。
挂靠的物流公司如何投诉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投诉运输挂靠公司 向相关机关投诉。货车车主跟挂靠单位之间是松散的管理关系,货车交管理费,单位允许货车以公司名义经营所以两者之间的主要约束来自挂靠协议,如果没有协议,那么你完全可以脱离该公司,投诉谈不上。 二、怎么举报公司 (一)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二)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三、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分别根据下列情形承担责任: 1、如果受害人与被挂靠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受害人请求违约赔偿的,应当由被挂靠人直接承担责任; 2、如果被挂靠人与挂靠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联运或者共同经营关系的,由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3、被挂靠人虽然不介入营运,但收取一定的费用,从挂靠车辆的运营收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由被挂靠人按照获利的比例承担适当的相应赔偿责任;如果被挂靠人是专门从事运输的企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被挂靠人对事故车辆既无支配权和控制权,也不从事故车辆的运行中取得任何利益,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对允许事故车辆挂靠经营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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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是什么,挂靠公司合法吗?
“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人在一定期间内使用自己企业名义对外承接工程的行为。《建筑法》已对挂靠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行为,该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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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车辆挂靠与物流公司的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属于挂靠性质,肇事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和利益取得人。
2、定义:挂靠是指由公民(或者法人)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人”)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后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
3、现状:挂靠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等,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4、依据和事例:
  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
2:湖北高院民一庭《关于全省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11月8日)
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权”作为判断标准,即谁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运行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归属权的享有者,谁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
3:山东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利和运行利益归属予以确定;依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定。”
5、建议:
  5-
1:交通事故损害属特殊侵权,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对其允许挂靠的车辆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以过错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论处,对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5-
2:基于挂靠人是以其名义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垫付责任。
6、结论:
  车辆挂靠性质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国内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的态度决定了案子是否对你有利。你不需要证明车辆是否有挂靠关系,你就该运输公司,并且取得法官的理解,因为你毕竟是弱者,加上车辆有保险。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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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投诉物流公司挂靠公司?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怎么投诉运输挂靠公司 向相关机关投诉。货车车主跟挂靠单位之间是松散的管理关系,货车交管理费,单位允许货车以公司名义经营所以两者之间的主要约束来自挂靠协议,如果没有协议,那么你完全可以脱离该公司,投诉谈不上。 二、怎么举报公司 (一)您应当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的举报中心举报。由于国税地税管辖范围不一致,您要注意弄清楚举报内容涉及的税款属于哪个税务机关管辖。举报中心举报的范围是: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和虚开、伪造、非法提供、非法取得发票,以及其他税务违法行为 (二)举报可以采用书信、口头、电话或者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三)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可,但实名举报才有奖励。举报人不愿提供自己的姓名、身份或者不愿公开举报行为的,应当予以尊重和保密。鼓励举报人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单位、住址和税务违法事实证据 涉税举报要提供的证据,应当越详细越好,包括账册凭证合同协议发票收据等等等等,原件复印件均可 三、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分别根据下列情形承担责任: 1、如果受害人与被挂靠人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受害人请求违约赔偿的,应当由被挂靠人直接承担责任; 2、如果被挂靠人与挂靠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联运或者共同经营关系的,由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共同赔偿责任; 3、被挂靠人虽然不介入营运,但收取一定的费用,从挂靠车辆的运营收入中获得一定的利益,由被挂靠人按照获利的比例承担适当的相应赔偿责任;如果被挂靠人是专门从事运输的企业,挂靠人以被挂靠人的名义从事道路交通运输的,被挂靠人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4、如果被挂靠人对事故车辆既无支配权和控制权,也不从事故车辆的运行中取得任何利益,被挂靠人不承担责任。但是对允许事故车辆挂靠经营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程度相适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挂靠到物流公司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要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
二、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三、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在物流公司挂靠需要什么手续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需要个人与人力资源代理公司签订代理合同,提交相关资料,如身份证复印件,缴纳社保费与服务费。个人挂靠单位购买,总的社保费都是由个人支付。代理公司就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上社保局网查询自己购买的社保明细,并在次月领取社保卡。
二、以个人名义挂靠到人力资源公司购买社保的,主要也是为了享受: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
工伤与失业保险也是享受不到的(工伤与失业保险都是单位为员工承担费用的,但个人只是挂靠人力资源公司购买,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代理公司无法证明个人是出现工伤,或者是非本人意愿失业)。
三、个人挂靠的单位办理社保:
1、存档条件
①档案在具有档案保管权的原工作单位(含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机构)保管的流动就业人员。
②存档人员年龄:男50岁以下,女在45岁以下。
2、档案调入程序
①凭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到中心开具市人才流动商调函,领取《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
②按照人才流动商调函中相关要求,本人持《市人才流动商调函》到档案所在单位、人才中心或职业介绍中心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填写《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一式一份)。
③本人携带人事档案、《市人才流动人员登记表》(一式一份)、《市流动人员近期表现及生育情况调查表》到中心办理人事档案调入手续。存档管理费20元人每月。中断人员当月的社会保险须在中断当月的20日之前办理续保手续,逾期不能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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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挂靠合同怎么写
阐述合作事实,表明合作目的,规定挂靠企业和被挂靠企业相关权利和义务,并且明确写明有关涉及挂靠的相关费用,以及违反合同的相关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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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怎么证明车子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关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怎么证明车子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关系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属于挂靠性质,肇事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和利益取得人。
2、定义:挂靠是指由公民(或者法人)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人”)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后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
3、现状:挂靠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等,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4、依据和事例:
  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
2:湖北高院民一庭《关于全省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11月8日)
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权”作为判断标准,即谁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运行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归属权的享有者,谁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
3:山东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利和运行利益归属予以确定;依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定。”
5、建议:
  5-
1:交通事故损害属特殊侵权,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对其允许挂靠的车辆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以过错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论处,对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5-
2:基于挂靠人是以其名义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垫付责任。
6、结论:
  车辆挂靠性质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国内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的态度决定了案子是否对你有利。你不需要证明车辆是否有挂靠关系,你就该运输公司,并且取得法官的理解,因为你毕竟是弱者,加上车辆有保险。
怎样证明车子与物流公司有挂靠关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性质:属于挂靠性质,肇事者是车辆的实际支配人和利益取得人。
2、定义:挂靠是指由公民(或者法人)出资购买车辆,但为了服从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对营运车辆管理的要求,将车辆登记在某个具有运输经营权资质的公司(以下简称“被挂靠人”)名下并支付一定的管理费,后以该单位的名义进行营运。
3、现状:挂靠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如何确定责任主体,被挂靠人是否承担责任及承担何种责任等,现行法律对此无明确规定。
4、依据和事例:
  4-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法释(2000)38号规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车,出卖方在购买方付清全部车款前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在购买方以自己名义与他人订立货物运输合同并使用该车运输时,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出卖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4-
2:湖北高院民一庭《关于全省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研讨会纪要》(11月8日)
第二条第(三)款第2项规定,确定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以“运行支配权”和“运行利益归属权”作为判断标准,即谁是肇事机动车一方运行支配权或运行利益归属权的享有者,谁就是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
  4-
3:山东高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意见》
第八条
第一款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责任主体,一般应根据对机动车运行支配权利和运行利益归属予以确定;依据上述原则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机动车注册登记的所有权人确定。”
5、建议:
  5-
1:交通事故损害属特殊侵权,被挂靠人是名义车主,对其允许挂靠的车辆未尽监督、管理义务,应以过错责任构成共同侵权论处,对挂靠人承担有限连带责任。
  5-
2:基于挂靠人是以其名义经营,作为名义车主,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对受害人承担垫付责任。
6、结论:
  车辆挂靠性质的责任主体认定问题国内各地方有完全不同的理解。的态度决定了案子是否对你有利。你不需要证明车辆是否有挂靠关系,你就该运输公司,并且取得法官的理解,因为你毕竟是弱者,加上车辆有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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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甲方(管理方、乙方(挂靠方。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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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深圳户口挂靠流程是怎样的,挂靠流程,怎么办理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深圳户口挂靠条件是什么 1、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归国留学生、引进的人才、城镇用工人员,本单位集体户尚未建立,不具备家庭户立户条件,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中挂靠的; 2、常住户口居民因工作辞退、离职或调动等原因,人事劳动关系委托人才服务中心等机构管理的,允许将其户口由原单位集体户内或派出所代管户内迁入人才服务中心等单位挂靠; 3、常住户口居民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允许将户口迁入亲友家中挂靠:( 1)户口在企业集体户内,因企业破产、倒闭、改制等原因,企业已无专人管理集体户,亲友同意将其户口迁入家庭户内的;( 2)户口在派出所代管户内的;( 3)户口在人才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的。 二、如何办理深圳户口挂靠 1、如果有房产,可以直接将户口迁入到本人房产地址。 2、如果工作单位有集体户口,可以挂靠在公司集体户口上。(需要在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6个月以上)。 3、如果亲戚或者朋友在深圳有房产,可以挂靠在亲戚朋友的房产上。需要申请人及拟挂靠的户主凭双方户口簿、身份证、户主的房产证、申请人的无房产信息证明(房屋管理中心出具),同意挂靠证明书等,一同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4、如果上述条件都不满足,可以将户口迁入到派出所代管户内或者深圳市对外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或者其他人事代理公司的集体户口。 三、深圳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区别是什么1、深圳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享受深圳基本福利和待遇一样,享受的社保待遇也一样,集体户口小孩落户可以落在家长所在的集体户口上,办理落户只需要用公司集体户口的首页复印件加盖公司的公章即可。集体户口的小孩,和个人户口小孩享受一样的教育资源。2、集体户口相比个人户口办事要麻烦,当办事需要户口材料时都需要向集体户口单位借集体户首页然后打印复印件,借取、取号、排队等;农转非后办的集体户口,不能回原籍,落户需要买房。由此可见,达到深圳落户条件的外地人员,在不具备单户的情况下,可以将户口挂靠到用人单位、人才中心或者亲戚朋友家。办理深圳户口挂靠,需要本人及拟挂靠家庭的户主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东的房产证及申办人的无房证明等材料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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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协议合同范本怎么写
挂靠合同一般写明挂靠方和被挂靠方的名称、住所等基本信息,挂靠期限,价款及其支付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若是依旧不知道挂靠协议合同范本怎么写可以选择继续阅读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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