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有性。所谓的专有性,实际上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所享有的独占性的制造、使用、销售和进出口的权利。而它具有的这种专有性,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手段有效地制约一些企图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2、地域性。实用新型专利是有一定的地域性质的。换句话来说,它只能在该国的法律管辖的范围内有效,如果想要让这项专利同样获得其他国家的认可,就需要在其他的国家申请专利,只有在外国的专利申请通过审核后,该专利才能受到外国法律的保障。
3、期限性。我国对于实用新型专利是有一定的期限的。在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中规定,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限10年。10过去后,如果想要继续受到法律的保护,就需要重新办理专利申请和缴纳相关费用。
4、无形性。这里所说的无形性,并不只是指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实际上是指专利权本身,它在本质上是没有实体存在的,但是会受到我国法律的保护。当我们清楚地了解到实用新型专利的这四大特点之后,这就会让我们对该类别的专利具有更深一步的了解。而我们也可以根据它的这四个特点来决定自己所拥有的专利是否适合该类别的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