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军人享受的保险中,无明确限定军人(或其另一半)享有生育保险。
2,随军未就业的军人另一半保险中,包含基本生活补贴(按部队驻地艰苦边远程度区分),养老保险(个人按限定交费基数8%的比例交费),医疗保险(按照本人领取基本生活补贴的1%准则交费,国家按照同等数额予以补贴,全部记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另外,军人另一半在随军未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费年限与其在地方参加工人基本养老保险,工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交费年限合并计量。
3,虽然政策上无明确限定,军人或其另一半享有生育保险,不过医疗保险能够补贴一部分。
4,以下是军人享受的保险待遇:远离军队医疗组织部队商业医疗保险,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军人交通意外保险,军人退役医疗保险,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军人伤亡附加保险,军人伤亡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