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感情破裂证据吗这一问题,一般来说是不需要的,但是若对方不同意离婚,那原告需提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却已破裂,这样法院才会判决离婚。比如:
(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只有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你的离婚诉求。比如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收集以下证据:(1)亲友、邻居的证人证言;(2)居(村)委会、妇联的证明;(3)出行记录;(4)租房证明等。针对性解答相关规定:《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以下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