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几天内予以回复 不回复视为默认,这涉及的是不作为的默示。
《民诉意见》第66条规定:不作为的默示,只有在法律有规定或当事人双方有的情况下,才可以视为意思表示。这样的规定,若想要合法,双方必须事先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是不合法的。
2、这是关于默示的说法。默示,指以明示(以语言、文字、或当事人了解其意义的符号直接作出的意思表示)以外的其他方式,间接作出的意思表示。
3、默示分为两种:
(1)推定:从行为人作出的特定积极行为推知其意思表示内容。
(2)沉默:即从行为人的单纯沉默中推知其意思表示的内容。如:A要卖房子给B,但是B一时之间拿不到主意,两人遂约定:B考虑10天,10天未作表示的,视为同意。10天过去了,B没有作出任何表示。AB之间的合同成立。(事先有约定,约定不作为的行为是一种意思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