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2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
1、交叉路口,包括所有的路口,比如十字路口,型等不规则路口。
2、机动车通过路口的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
3、所让右方道路来车状态包括直行、左转、右转。因为在你看到这辆车的时候,无法马上分辨对方是左转右转还是直行,并且都要通过路口中心点附近。也就是此时是直行不但让右方道路直行,还让左转弯、右转弯车。所以不是所有转弯都要让直行!
4、发生碰撞和谁撞谁没有关系,因为让,就是只要对方不减速可能撞上就要让二、还需要注意北向南方向,是否有减速让行标志或标线、停车让行标志或标线。如果有这些标志,标线,则对方车辆全部或主要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2条第1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