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以法律为基础,如果对方要求合理的,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如果对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的,本方可以拒绝。双方也可以通过诉讼的途径解决问题。法条链接:最高法《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的司法解释》第17条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