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字体实际包含两部分:一是字体内容,即具有统一外观风格的单字字型的集合;一是字库软件,是字体内容的数字化集成载体。这两者都是受到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保护,而不受专利权保护。
字体内容由一系列具有统一外观风格的单字组成,汉字单字字符虽然结构固定,但决定字体风格的笔画形状、笔画比例、部件分布和字符比例等外观风格因素具有很大创造空间,只要外观风格与已有字体风格存在较大区别,应视为具有独创性的创造性成果。字体中的单字从符号形态上看,具有美术作品的特征,应当受到美术作品类型的知识产权保护。由一系列单字组成的字体是具有相似特征的同族美术作品。但字体集合整体不应视为汇编作品,因为构成汇编作品的关键在于对组成部分的选择和编排,而字库必须遵照国家标准,不能选择和编排,所以不可能构成具独特性的汇编作品。这也说明字体集合的独创性不在于编排方式,而在于构成部分单字外观的独创性。
字库软件是将包含某种特定风格的字体转换成代码被存储、调用,应作为计算机软件加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