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住证是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者乡、镇,在其他地区暂住的证明。
(一)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暂住地寓居一个月以上年满16岁的下列人员,应主动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 1.机关、团体、公司、事业单位的雇用人员; 2.从事工业、手工业、运输业的人员; 3.从事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的人员; 4.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人员; 5.其他需要申领暂住证的人员; 探亲、访友、旅游、就医、出差、学习等人员,按照限定申请暂住户口登记或者旅客登记,不申领暂住证。 办暂住证----你能够到你希望工作的地方近期的派出所解决。只需向派出所民警(或是办证人员)提供身份证、两寸免冠近期照片即可。(如果你不是应届大学毕业生,还得提供你所在户籍的未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