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高中生是能够转学籍就读的,具体的要求资料及手续,当事人能够参照如下解决: 《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行)》:
第九条普通高中学生不得随意转学。因家庭寓居地跨省、市、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且户籍已迁入寓居地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本人及其家长提议申请,经转出学校和转进学校认可,并报县、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准许后,方可解决转学手续。 解决转学手续须提供转学申请表、转学证明、家长变动工作证明、户籍迁移证明、山西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发展报告册、学生学籍卡片及新生入学录取登记表等有关证明手续。跨省(市)转学的,需提交转出地省级高中学业水准考试主管部门确认的成绩证明。 转学手续通常在开学后两周内解决完毕。除爸妈工作变动等特殊原由外,学期中途通常不予转学。 第十条普通高中学生的转学执行普通高中之间同级互转的原则。学生转学应转进与原校同级或低一级的学校、与原校相同的年级,不得转进低于原校的年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