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质押
专利质押与专利转让、专利许可最大的区别在于,其专利权和专利使用权均保留在专利权人手中,仅仅在出现事故时,质权人有权支配专利权,即可以通过许可、转让、实施等方式获利。因此,在现有的专利权质押过程中,由政府引导的质押较多。而且,鉴于知识产权的无形资产特性,且其实际价格受市场、运作人能力等诸多不可控因素影响,现有的质押多以有形资产担保为基础,鲜有单纯的专利质押融资,其成熟度还有待提高。
技术入股
以专利技术为入股条件,形成技术入股也是现在常见的通过专利赚钱的手段之一。但是在实际操作层面上,更多的会将带专利的技术入股看作商业合作的手段,而弱化专利本身的价值。因此,对于投资方来说,光拥有专利,而没有将专利技术转化为实际生产力的技术专家,很可能专利最终变成“专”而不“利”,即拥有专利权却无法转化为产品,不能变成提高经济效益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