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所有的彩礼都能要回来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 离婚后一方送给另一方的结婚彩礼是不能要求返还的:
(一)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这种情形下因为已经达成了缔结婚约的目的 因此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
(二)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 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或者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的情况 离婚后彩礼也不能要求返还。
(三)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共同生活的界定 主要限制在家庭成员因生活生产需要并实际支出 比如男女一方或双方患病花费共同经营投资等。
(四)在婚约存续期间 婚约当事人死亡的情况 离婚后彩礼不能要求返还。但是 在死亡前已经起诉的应予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