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上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等相关文件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具即可,在开好证明以后,带齐你的资料,户口本等材料去公证处公证。材料:以申请人为主的材料,包括:身份证、出生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被证明的是域外亲属的,应提供身份证、回乡(港)证、台胞证(或护照)的复印件以及有关往来书信等;证明应详细列明申请人与同行人员或者国外的关系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现在住址以及与他们之间是何种亲属关系等。步骤:
1.把相关证件带上,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一个关系证明;
2.去派出所开好证明以后,带齐你的资料,户口本,两寸照片蓝底的,去公证处公证,公证很简单就填表。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民在办理相关社会事务时,无法用法定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需要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的,公安派出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办理,其中就包括亲属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