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请求,是指原告通过人民法院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诉讼请求应当明确、具体。本案中,原告与被告存有劳动争议,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为此,被告作为劳动者首先向辖区劳动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裁决原告向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8144元。后原告不服提起诉讼,请求不按裁决书向被告支付经济赔偿金18144元。法院经审查与核对,发现仲裁裁决存在计算错误,经济赔偿金数额应为18498元。虽然被告对仲裁裁决没有异议,但这并不能就此认为被告的主张就是18144元。因此人民法院依法应对仲裁裁决的错误进行纠正,并按照纠正后的数额裁判,这并不超出原告诉讼请求,因为原告诉讼请求是不按照仲裁裁决给付被告经济赔偿金,故其诉讼请求限额并非181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