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介绍,根据新交规限定,行驶员在一个减分周期(发证日子计量每12个月为一周期,非自然年)累积减分达到12分的,应在15天内到行驶证核发地辖区大队报名参加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学习后20天内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俗称“科目一”)。考试合格,计分予以清除,恢复行驶资格;考试决裂格,继续参加学习考试。如逾期不参加学习、考试,交警部门公告其行驶证停止使用;如在一个周期内两次以上扣满12分,或者累积达24分以上的,将在基础学习、考试外,加考道路行驶技能考试(俗称“科目三”),具体考试准则以本人行驶证最高准驾车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