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返还规定的适用范围:规定所称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是指不法分子利用电信、互联网等技术,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植入木马等手段,诱骗(盗取)被害人资金汇(存)入其控制的银行账户,实施的违法犯罪案件。因此,只要是使用了互联网手段,并且将钱汇入了诈骗分子控制的户头的案件,就适用于此规定。
2、冻结资金范围:规定所称冻结资金,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特定银行账户实施冻结措施,并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执行的资金。在涉财犯罪中资金流向的查明工作很重要,通常公安机关会采取冻结的方式减少被害人损失。但由于被害人生活困难或其他原因需要这部分资金,但案件尚未办完,按照以往规定尚未结案,通常不能处分涉案资产,所以群众怨声载道,将“冻结资金”及时返还给被害人的做法,值得有条件推广。
3、资金返还规则:冻结资金以“溯源”返还为原则,办案机关按照不同方式返还:
(1)冻结账户内仅有单笔汇(存)款记录,可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如果被害人账户无法接受返还,可以向被害人其他银行账户返还;
(2)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可以直接溯源被害人的,直接返还被害人;
(3)冻结账户内有多笔汇(存)款记录,按照时间戳记载无法直接溯源被害人的,按照被害人被骗(盗)金额占冻结在案资金总额的比例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