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2014-05-20 回答
如果本来只是想借用一下准备还的,但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还不出了,那就是挪用资金罪(因为不是国企,不是公款,所以不是挪用公款)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本来就是想要吞掉,完全没有想还掉的意思,那就是职务侵占罪。
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侵占公司、企业等单位财物5000元至2万元以上的;所谓数额巨大,是指侵占公司、企业财物1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