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到寓居地派出所请求民警调解,经民警动员说服无效后,可由派出所按法院裁判书或调解书直接解决分户,为迁出人单独打印居民户簿。再按迁移户的流程来解决即可。迁户步骤:
1、带上户簿,去当地派出所户处,工作人员会给填一张户迁移,然后把户从这个地方的户档案里注销。
2、带着户迁移去要落的地方派出所户处户,比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能够将户迁回工作单位。《户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限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乡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件向户登记机关申请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