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强制执行很多回还是不还钱该如何办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果是申请强制执行,而且也已经依法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但是被告人确实没有可执行财产,从现实情况看这没有什么好的办法了,诉讼中可以走的程序已经可以采取的法律措施都已经采取完毕了。只能是进一步搜寻看对方有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如果发现这样的线索及时提供给,由来进行执行。另外一种情况即如果是拖延执行,则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执行。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的,应以书面申请的形式,申请书应载明:申请执行人的基本情况;执行名称;执行案件编号或执行依据的文号;执行案件立案的时间;向上一级人民申请执行的事实及理由。同时并递交向原申请执行的受理通知书以及生效裁判文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