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赌博输给另一方所欠的债务,即通常所说的“赌债”,不属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当然也不受法律保护。因为赌博是一种公然违法的民事行为,所以由之引发的债务不仅是无效的,诉诸法律不能够得到支持,而且法院还要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为赌博或偿还赌债而向他人借款,也不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以他的个人财产负责偿还。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为维持共同生活的需要,或出于为共同生活的目的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这种债务离婚时首先应以等值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可协商或由法院判决确定如何负担。而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主要包括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且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一方用于个人实施违法行为或满足私欲而挥霍等所负的债务。赌博所负的债务系赌博成员一方的个人债务,当然不用另一方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