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对于什么是强制执行,《婚姻法》司法解释中第三十二条也作了补充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其次,从您的描述中可以知道,你们离婚时是判决了您享有探视权的,因此,您完全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