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母,退休职工,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妻,现住。
继承人:,女,生于年月日,被继承人之女,校学生,现住
遗产人(被继承人):,男,生于年月日,于年月日在地意外身亡。
我们是的母亲、妻子和女儿,是其法定继承人,本着简单方便经济和睦的原则,经全体家人协商一致,对的遗产达成如下协议:
1.女儿放弃股票继承权。妻子放弃股票继承权,同时将自己拥有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的股票部分全部赠予母亲。即母亲继承全部的股票,并委托(遗产人的弟弟)负责操作交易,转交母亲。
2.母亲放弃除股票以外的全部遗产(房产,公司,存折等遗产),由妻子和女儿继承。
3.此前所有有关遗产分割的协议及条款作废。
本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正本四份,协议人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