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暴打出轨妻子后敲诈妻子情人2010年6月初,41岁家住焦作市的被告人A发现妻子B与王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且妻子给王某花了很多钱。为报复王某,A、B与朋友C预谋,暴打王某后敲诈王某。2010年6月11日下午19时许,A妻子B将王某骗到了焦作市大杨树洗浴中心4005房间,王某跟随B进入房间后,C伙同被告人柴某进入了该房间,C、柴某对王某实施了殴打。殴打后,C叫来了A,三人再次殴打了王某,殴打致王某多处骨折。事后,A又以其与妻子有不正当关系为由,逼迫王某写下了4.5万元的欠条。敲诈勒索罪怎么判刑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A、C、柴某故意殴打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A、C以强制占有为目的,勒索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敲诈勒索罪。2011年5月8日,博爱县以敲诈勒索罪判处A、C各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判处柴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