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怎么行使
1、必须向提出。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撤销权并不是仅凭债权人单方意思表示就能使债务人与
第三人所为发生效力变化,债权人必须通过司法程序行使,借助判决实现撤销权。
2、撤销权人时应证明:
第
一,其对债务人享有有效债权。
第
二,债务人实施了处分财产的行为。
第
三,债务人不正当地处分了财产。
第
四,处分行为发生在债权成立之后。至于债务人处分行为是否影响了债务人的清偿能力,这一举证责任在债务人。公民的私有财产属于个人隐私,债务人对自己的清偿能力认知程度大大高于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认为其处分行为并未影响其清偿债务的能力,就应就其还拥有其他财产足以履行债务进行举证。
3、撤销权人只能要求确认债务人
与第三人之间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不能直接请求受偿。民法理论上认为,撤销权旨在保护全部债权人之利益,撤销权行使后发生的返还财产,是全体债权人的共同担保,由一般债权人平均受偿。撤销权实现的效果只是使债务人的财产恢复原状,至于债权人要获得清偿,必须另行向债务人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