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锈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地震、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3)受本车所载货物撞击的损失。
(4)两轮及轻便摩托车停放期间翻倒的损失等等。
《车辆损失险》第六条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地震及其次生灾害;
(二)战争、军事冲突、活动、、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三)核反应、核污染、核辐射;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