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犯罪成本低,成功率高。目前,建立一个普通的电子商务网站大致需要1000多元人民币,再购买一些简单的网络技术设备便可进行网络诈骗犯罪。如此低廉的犯罪成本和极易实现的技术条件,使一些别有用心的不法分子采取开设假网站骗取对方银行账号、密码的方式来诈骗钱财。由于交易是在虚拟的互联网上进行,消费者缺乏直观的感性认识,辨识能力会受到很大影响,使得不法分子屡屡得手。特别是很多刚刚涉足网上购物的消费者,由于经验不足,更容易上当受骗,损失钱物。
2、涉及范围广,危害性大。经过多年的发展,网络电子商务已形成了一个虚拟的、消除了国界、打破了传统时空界限的虚拟电子空间,这使得网络电子商务诈骗犯罪具有极高的渗透性和不确定性,这也决定了这类犯罪的受害者不仅仅局限于某个城市或者某个省,受害群体广泛,具有显著的跨地域性。由于不法分子的犯罪触角不断向广大的城市和农村延伸,极易引起被骗消费者跨省市的群体性、诉讼现象,严重危害了社会的稳定。
3、发案率偏高,破案率偏低。在网络电子商务交易数量成倍增长的同时,网购诈骗犯罪的发案数量也在不断上升。低廉的犯罪成本、高额的经济利益,着大量不法分子加入网购诈骗犯罪的阵营,加之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导致该类案件发案率居高不下。同时,由于该类犯罪是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内发生,不法分子的流动性和隐蔽性极强,取证也比较困难,对办案人员的网络知识水平要求较高,大大增加了司法机关的查处难度,致使该类犯罪破案率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