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我想放高利贷,这样风险会大吗?问题解答如下, 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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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利贷本身就不受法律保护,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法律保护的年利率是24%,超过36%年利率的无效。年利率24%至36%的属于自然债务区,借贷双方若约定的利率区间在24%至36%之间,则超过24%的利息部分,属于自然债务。如果已支付该部分利息,属自愿履行范畴,不能请求返还;如果尚未支付该部分利息,请求借款人支付的,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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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常而言,年利率24%就已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三倍了,加之借款人本身由于资金周转困难而借贷,那么容易发生违约风险。如果放贷人不注意风险控制,则违约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