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新婚姻法婚前房产归属谁问题解答如下,
1、婚前房屋应当属于个人财产,但是也有例外。
2、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由此可见,如婚前房屋并未还清贷款,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还贷部分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