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怎么变更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下,双方都同意变更,可以直接协议变更,双方签署抚养权变更协议,签字之日起即生效,无需公证、无需备案即生效;
第二种情况下,如果另一方不同意,可以提起抚养权变更之诉,但是一旦对抚养权作出了有效约定,再变更是比较困难的,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一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二是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三是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孩子一直没有跟随自己生活,这条比较难以应用;四是其他情况,这是一条兜底条款,涵盖了所有其他的特别情况,如果您存在特殊情形,例如对方存在吸毒、赌博、家暴、酗酒、嫖娼等恶习,不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您又有证据证明的话,对争取变更抚养权帮助也很大。
《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
第十六条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何一种情形,李女士即可向人民申请变更抚养权。